最新安全生产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安全生产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产制度1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约谈,是指公司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存在安全问题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约见谈话。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约谈:
(一)发生一般等级及以上事故的;
(二)发生重伤事故的,频繁发生轻伤事故的;
(三)安全生产问题较多,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的;
(四)发生对社会影响较大事件的其它情形。
发生(一)、(二)、(四)情形的,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与约谈对象约谈。发生(三)情形的,由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与约谈对象约谈。
第四条、约谈对象
(一)发生事故或存在问题的项目经理、分包单位负责人;
(二)其他认为有必要约谈的人员。
第五条、约谈前,公司向被约谈单位发出约谈通知。被约谈单位按照约谈通知要求准备书面材料,内容包括:约谈事项基本情况、经过、性质、原因分析及教训、采取的措施,安全生产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等。
第六条、约谈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被约谈单位负责人对事故的情况或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 ……此处隐藏2305个字……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20xx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20xx年进行
第一次检验;出厂满20xx年进行
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20xx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一、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二、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三、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四、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一、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二、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