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的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卫生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卫生的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中心的整体形象、维护工作环境以及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中心卫生事宜,中心及公司全体人员须一律遵照执行。
第三条凡新进员工,必须了解清洁卫生的重要性与必要的卫生知识,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宣达。
第二章办公室环境卫生
第四条办公环境是中心员工进行日常工作的区域,办公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办公区域内不得堆放杂物。
第五条办公桌上办公用具和办公文件在未使用时应放置整齐。
第六条办公区内办公桌椅由使用人负责日常的卫生清理和管理工作。其他公共区域由办公室卫生值日人员负责清洁。
第七条原则上办公桌椅每天清洁一次,地毯和墙面每周清洁一次。
第八条卫生值日工作每周轮值一次,各办公室安排好卫生值日名单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综合办公室负责检查监督卫生工作。
第三章实验室环境卫生
第九条实验室环境是科研人员进行日常科研工作的区域,一个整洁良好的实验室环境有助于科研人员保持良好的工作心情,有利于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科研成果的取得。
第十条实验室实行安全卫生责任制,由实验室负责人指定专人担任实验室的安全卫生责任 ……此处隐藏2059个字……有毒有害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发现有职业禁忌者,不得从事有害有毒作业。
(5)对长期进行有害有毒的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设健全接触有害因素员工的健康档案。
(6)参加新、改、扩建生产性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3、单位应根据职业病的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有职业病的员工进行医疗或疗养。
4、在医治和疗养后被确认为不能从事有害作业的,应在被确认之日起两个月内调离岗位,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调离原工作岗位后仍享受原工种保健待遇。
5、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应按规定接受职业病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按正常出勤处理。如职业病防治机构认为需要住院的作进一步检查时,不论其最后诊断为职业病否,在此期间享受职业病待遇。
三、防护措施
1、新、改、扩建生产性工程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必须执行“三同时”规定,使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从根本上改善劳动条件。在原材料选用时应首先采用无毒或低毒代替有毒有害或高毒,改进操作技术和生产设备及工艺,减少环境污染。
3、生产单位要加强通风排尘,改善生产环境。控制“二次尘毒源”,杜绝散落毒物再次散发。
4、设备部门应加强对防尘防毒设备的管理,使用单位要加强维护保养,提高设备完好率。
5、加强个人防护措施,注意个人卫生。对接触毒物的生产工作,要根椐工作性质和需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具。
6、不得安排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参加有职业危害的生产劳动。
7、贯砌执行国家有关女工保健的规定,做好职工“五期”保健工作。未生育能力的有毒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