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规章制度(通用14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酒店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酒店规章制度 篇11.一切行动按照中心指示执行,服从领导。
2.严格遵守岗位纪律,遵守工作纪律,讲究工作效率,日事日毕。
3.不准迟到、早退、矿工,不准擅自换班,私自脱岗。
4.饭店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工作服装必须统一。
5.注意自身安全,不准穿拖鞋上班,经常检修所用的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安全操作,严防热油锅、热汤锅、开水锅以及电器击伤。
6.除本店人员外,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7.中午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注意安全,不得擅自离岗。
8.下班离开饭店必须落锁,任何人不得独自进入饭店。
9.下班后关掉一切水、电源,液化气,以防漏水、漏电、漏气造成严重后果。
10.爱惜饭店物品、工具及一切使用设施。
11.若发现货物不足,应及时报告领导。
12.不准做有损害饭店和客人利益的事情。
13.员工不得偷盗饭店公私财务。
14.客人离开时主动提醒客人不要遗忘物品,如有发现客人遗忘丢失物品,应及时上报上交,不可私自藏匿,一旦发现给予处分。
15.员工不得私收小费、礼物或侵吞客人遗 ……此处隐藏25266个字……/p>
六、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及子女)去世,可休3天丧假。
七、产假:在酒店工作满一年后怀孕的女员工,可在生育后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酒店为其办理生育险。
八、调班: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调班,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营运相关岗位人员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需与其调班的对接人在该申请签字确认后,经部门经理签批后方可生效。原则上非工作原因需要调班的情况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
第十六条 考勤处罚规定
一、迟到或早退:上班或下班5分钟之内不计,5分钟至30分钟内,按迟到或早退一次处理,扣罚5元,超过半天按旷工一天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二、旷工:旷工按工资的三倍处罚,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当月旷工累计超过五天,酒店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除名。
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三、考勤罚金在工资内扣除。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各部门若有员工请假隐瞒不报,未到人力资源部备案、或有私自停班的现象,一经查出对该部门责任人将严厉处罚。
第十七条 凡酒店员工对违反考勤制度予以举报查实者,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十元每次。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今后若国家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