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章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管理规章制度1第一条为促进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对外经济合作企业是指经外经贸部批准有权经营外派劳务业务、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持有有效《外派劳务许可证》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外派劳务人员是指经企业组织在国(境)外为国(境)外雇主提供服务的个人,包括已派出和已经招收而尚未派出的个人。
第四条对于在派出期间与原工作单位仍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的外派劳务人员,企业可以向其收取服务费(即管理费和手续费),原工作单位可以从服务费中提取补偿费。服务费总额不得超过劳务合同工资(扣除驻在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下同)的25%。补偿费提取的比例由企业与原工作单位商定。
对于无工作单位或在派出期间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劳动合同关系的外派劳务人员,企业收取的服务费不得超过劳务合同(指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外派期间的合同,下同)工资的12.5%。
对于与企业具有劳动合同的外派劳务人员,企业收取的服务费不得超过劳务合同工资的25%。
第五条企业收取服务费原则上应在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前一次性收取。一次性收取 ……此处隐藏19944个字……。对监控中心的违章告知和监控中查出的违章情况通知相关车队,督促车队对违章行为3天内处理完毕,于月底将本月违章处理情况反馈监控中心、安全处。
三级监控由车队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对本部门车辆日常行驶监控,监控从6:00至21;30时,对车辆行驶速度、线路、规范操作等进行监督于提醒,做好“车队GPS监控记录”台账(附表)。对监控中心、二级监控和三级监控中查出的违章行为按规定,在三天之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报分公司安机科。车队对违章行为除对当事人员按规定处罚、教育外还要求当事人写出书面认识,对处理情况写出书面处理意见(附处罚扣风险金凭据),将月违章情况记录入“驾驶员违法违章处理登记表”(附表)。
2.严格按照GPS系统管理规定正确使用,按照GPS系统的使用方法进行操作,不得私自拆卸或调试GPS系统。所有安装GPS系统的车辆必须无条件接受和配合集团分公司及本单位管理人员对采集数据或其它功能的所有工作。
3.各车队要对已经安装GPS系统的车辆,做好信息跟踪,软、硬件技术资
料的跟踪工作,每周对车载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六、速度规定
营运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道路限速规定速度。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城市道路最高时速规定为50公里/小时,一般公路为70公里/小时。
高速公路限速规定低于95公里/小时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限速规定,限速规定高于95公里/小时时最高时速规不得超过95公里/小时。夜间(22:00时以后)高速公路最高行驶速度为白天限速的80%。
七、对责任人处罚
对车辆行驶中的违章违纪行为,经核实按照分公司“驾乘人员管理汇编”予以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