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惩制度

时间:2023-01-23 18:29:16
学生奖惩制度

学生奖惩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奖惩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生奖惩制度1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德育大纲》,坚持德育为首,建设优良校风,培养“合格+特长”的学生,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奖励

对学生的奖励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办法。奖励的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发给奖状、证书、奖章、奖品或奖学金等。

1、三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居班级前列者,可推选为校级“三好生”,学校发给奖状和奖品;区、市、省、国家级“三好学生”,在校级“三好学生”中推荐产生。

2、优秀学生干部: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积极主动,热心服务同学,以身作则,严以律己,成绩名列班级前茅者,可推选为校级“优干生”,学校发给奖状和奖品,并在其中产生区、市、省、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

3、学习标兵:学习态度好、方法好、习惯好且期末考试成绩名列班级前列者,可推选为“学习标兵”,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4、进步生:凡思想品质、 ……此处隐藏3769个字……>

3、缴纳守纪信用押金500元(毕业之前再有记过以上处分者,押金归学校,如无,毕业后全额退还家长),一次扣除个人操行积分20分;

4、暂扣毕业证一个月,家长在教室陪读一周,一次扣除个人操行积分25分;

5、暂扣毕业证一个月,停学一周(要求家长签字确认),一次扣除个人操行积分30分。

上述处分一经确定,由德育处上报材料,校长批准,德育处备案,张榜公布,记入本人档案,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三、其他规定:

1、处分一经确认以后,即进入考察期。各相应处分的考察期依次为:批评教育——三天;警告——五天;记过——十天;记大过——半个月;开除留校察看——一个月;其他——至少两个月。如受处分者在考察期内有悔改的表现或有明显的进步,经自己向德育处提交申请,可视情况降低一级处分或撤消处分。

2、到个人操行积分结算时止,积分依然为负值的,扣发毕业证;积分低于—10分的(不含—10分),扣发毕业证和新生检测准考证。

注:根据市教体局规定,两证为升初中必备条件。

3、凡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含记过)者,学校要适当安排一点劳动任务或分配一点责任,以起到一定警醒作用。

4、允许学生之间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积分交易,交易标准为每1分操行积分价值10元人民币,但这项交易要由家长在学校监督下按既定程序完成,然后由家长提交申请由学校更改或注销处分。

5、每一阶段,各班积分最高的前二十名同学具有转让积分资格,有购买积分意愿者,需要从上述同学中抽签选择。

6、学生操行积分从XX年元旦开始,大体按每三个月结算一次(第一次为3月31日,第二次为新生检测前两天,第三次为发放毕业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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